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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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


陈真亮(1983--),浙江台州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核心成员;曾任法学专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入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青年英才”项目、浙江农林大学“优秀青年英才”人才工程。

学术旨趣:环境公法,尤其是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领域的交叉研究,关注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文化中国的法治同构之命题。近期研究方向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国家环境义务、环境法典、环境与健康风险规制、自然保护地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和法律、国家文化公园法、环境政策学等。

学术成果和获奖荣誉: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等11项;主持《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浙江省自然公园条例》《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立法研究横向课题、厅局级项目20余项。独著合著出版《环境保护的国家义务研究》《环境法典立法研究》《健康中国战略的环境法回应研究》《现代环境法总论》等著作15部;发表论文70余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7次;多篇成果报告获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三等奖等省部级成果奖5项。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撷英青年环境法学优秀人才奖”、浙江省法学会先进个人和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育人情况:主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环境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社会学等课程。获浙江农林大学生态育人优秀教师,近三年指导3名硕士生考取博士生,多人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科研项目、浙江农林大学优秀本科/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农林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

学术、社会兼职: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等。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司法厅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库专家成员;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培训省级教师;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级评审专家;杭州检察机关听证员;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丽水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法律顾问等。

电邮:chen_zhenliang@163.com手机:18758208042(短号67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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