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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09:08:58  阅读量: 次】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幸福农林”建设工作,现将我校开展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入我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推荐评选条件(须同时符合)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工作业绩突出在全面实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和谐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三、推荐评选程序

1、各分工会在党委(总支、直支)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推荐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确定评选方案,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工会会员)进行民主推荐,评选产生本单位的“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建议人选,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经党委(总支、直支)审核盖章,将其先进事迹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2、学校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评选,同时产生2名浙江省第十五届(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最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3、对评选产生的“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将于2019年“三八”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校工会将采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以激励全校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作出新贡献。

四、评选要求与注意事项

1、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群众公认为原则,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2、注重推荐评选的过程。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与家庭美德传承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3、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报送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主要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打印在表格内,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炜;联系电话:63740037(9298037)

附件:1.“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2.“事业家庭兼顾型”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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