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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15:51:14  阅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接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通知,即日起开始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参加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如之前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请至原参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缴费凭证原件或带电子印章的网络打印件交至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参保科,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提醒需办理相关业务的教职工尽早办理。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地址:杭州市古翠路 50 号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大厅 3、4 号窗口。

联系电话:85116385,85116503。

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王胜平,电话:63748156(9293156)。

人  事  处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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