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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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


陈真亮,男,1983年出生,浙江台州人。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核心成员。

主持国家级课题、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等共11项;主持省市地方环境资源立法、立法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等横向课题、厅局级课题20余项。出版《环境保护的国家义务研究》《“健康中国”战略的环境法回应研究》《现代环境法总论》《环境法典立法研究》等著作、教材、译著20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7次;多篇成果报告获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获浙江省第二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等省部级成果奖共5项。入选浙江省省级人才项目,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研究会“撷英青年环境法学优秀人才奖”、浙江省法学会先进个人和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学术/社会兼职: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教学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等。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司法厅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库专家成员;浙江省“剿灭劣Ⅴ类水”法律专家顾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培训省级教师;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级评审专家;杭州检察机关听证员;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丽水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法律顾问等。

授课情况:为本科生讲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社会学》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环境法原理》《公益诉讼法专题》《气候变化与能源法专题》等课程。

学术旨趣:环境公法,尤其是数字时代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领域的交叉研究,关注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文化中国的法治同构之命题。近期主要研究议题有国家环境义务、环境法典、环境与健康风险规制、生态文明制度、自然保护地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和法律、国家文化公园法、环境政策学等。

育人情况:近三年指导3名学生考取博士研究生;指导多人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科研项目、浙江农林大学优秀本科/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农林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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