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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度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15 09:36:08  阅读量: 次】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浙农林大〔2011〕175号)并结岗位聘任有关要求,学院开展本年度考核工作。

一、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高 君

成员:丁 峰 仲晓婷 刘妙桃 陈佳琳 张金凤 张小芳 张朝鹏 宫 瑜 韩 涛 谢玲英 颜晓红   

二、考核内容

(一)对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定年度优秀教师;

(二)审定教学业绩考核结果;

(三)讨论年度工作量(业绩)酬金、奖励绩效、年终奖励等经费发放。

三、考核要求

(一)教学业绩考核按照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学院的考核细则,由院长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年度优秀人员应完成岗位绩点要求、教学业绩考核在B及以上、全年在岗。请各教研室推荐2名年度优秀人选,办公室推荐1名年度优秀人选。

(三)办公室、教研室协助提供考核和分配的基础数据。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3日前,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年度考核”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二)12月26日前,各教研室、办公室完成小组考核,年度优秀人员推荐。

(三)12月27日召开学院考核工作会议,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报人事处审核。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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