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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12:37:50  阅读量: 次】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农林大〔2022〕38号)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要求,为规范有序地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尚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拟定于2024年12月30号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题流程

1.研究生系统填写与导师审核

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应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并提交纸质版至学科秘书处。

2.学科审核

学院通过研究生系统“培养过程管理-开题报告管理”模块导出《开题报告审批表》,交由一级学科审核。学科负责人对开题内容进行审核,重点检查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方向要求。

3.专家组评审

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评审小组由5-7名马克思主义学科相关专家组成,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或外校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得参与其开题报告评审。

4.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会需公开进行。学院须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开题安排(包括时间、地点等)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并由学院秘书在系统内填报相关信息。开题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研究生以PPT形式进行汇报,评审小组成员结合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和评议。

5.评审结果录入

开题报告评审结果分为“通过”或“不通过”。评审结果由学科或学院在系统内进行录入。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为保证开题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严格执行开题质量把关,实施末位淘汰制,总淘汰比例不低于5%。未通过开题评审的研究生需在三个月内修改完善后重新开题。

四、材料上交

1.研究生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表》,经评审小组组长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2.最终版的《开题报告表》(含签字盖章)需由研究生再次上传至研究生系统存档。

五、注意事项

1.论文题目与研究内容调整

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的主要研究内容。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研究生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必要时须重新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开题。

2.纪律要求

开题报告会期间,研究生需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汇报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回答问题态度严谨、逻辑合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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