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培育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数量
分省级项目、校重点项目、校备案项目三类。
(一)省级项目
作为备战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以教学项目立项为抓手,从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15个。另外未被推荐的优秀项目作为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培育。
(二)校备案项目
分为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两类,由各学院(部)自行设立,要求校备案项目应不少于3项。
二、立项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本科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建设。项目选题参考《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现状。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人数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已有教学改革类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教改项目申报;
4.每位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5.注重整合不同学院、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6.各学院(部)立项的校级备案项目至少须包含一项“课程思政”相关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7.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时须严格按省级要求执行,同时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提交3000-5000字的总结,重点阐述实践过程及所取成效;校级重点项目、校级备案项目结题时严格按照申请书的研究计划、任务及目标进行,注重实践性与实效性,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重点阐述实践过程及所取成效。
四、建设经费及建设期限
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由学校组织评审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2.校级重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校级重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由各学院(部)组织评审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申请1年)。
3.校级备案项目经费由各学院(部)自筹,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评审,立项名额不限,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4.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公布后拨付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50%。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参照《立项指南》(附件3),也可突破选题范围,自行设计题目,按需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
2.各学院(部)组织评审,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后将《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上报。
3.由学院(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省级项目。2018年9月4日前上报附件6、附件4(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主持人姓名);
2.校级项目。2018年9月30日前。附件6、附件5(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主持人姓名)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329),联系人:吴美芳,电话63730964(9293964)。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3.《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5.《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