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10〕1号)、《浙江农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3〕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一库一表”工作,采取网上申请与集中处置相结合方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产报废的范围与时间:
范围:截止2018年8月31日在资产系统账内的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清单详见附件1)。
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
二、申请资产报废的条件:
1.资产超过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其技术性能大幅下降以至无法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报废;
2.资产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仪器设备的主要部件已损坏,且无零配件、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超过其本身当时价格的三分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3.有帐无物的仪器设备,不可申请报废;
4.常用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请资产报废的方法:
1.浙江农林大学设备资产管理系统网址:
http://zczh.zafu.edu.cn/index/login.do登录用户名:工号;初始密码:666666;
2.登录系统后,首先选择“卡片管理”菜单核对个人名下的资产,对接学校“一库一表”信息统计工作,需修改实际存放地址和归属部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3.其次,如有人员和岗位变动(如:退休、调动等),登录系统选择“资产调拨”菜单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4.最后,登录系统选择“资产报废”菜单操作,发起人为资产的使用人或保管人,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对单价大于10万元的仪器设备,还应单独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详见附件4),由各单位资产秘书汇总后报设备处行政楼113室;
2.5月底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物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保账物相符。并复核各学院、各部门确定的拟报废资产,经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各单位应在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前提下实施报废,保持完整的实物形态,不得私自拆卸零配件。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积极协助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做好资产信息调整、资产调拨和报废等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9292726(冯老师) 或 9290708(程老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资产信息汇总表
2.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3.浙江农林大学设备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4.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