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校内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2.推荐人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2.请候选人填写《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
3.请学院(部)在4月17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的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afujwc@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到行政楼334。
附件:1. 2019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人事处
2019 年 4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