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浙教高教〔2014〕102号)及《浙江农林大学章程》(浙农林大党〔2015〕2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课程建设的宏观指导,落实学科承担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进课程的规范建设与质量提升,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明确课程建设管理职责。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课程团队成员有责任推进课程规范建设和课程质量水平提升;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的工作情况应纳入教师年终教学业绩考核范围。
二、落实课程建设责任主体。学科组织是学校的教学基层单位,学科带头人对所辖课程的建设具有主体责任,对落实课程规范建设、课程准入开设、教研活动开展等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将其纳入年终对学科考核的范畴。
三、强化课程建设指导监控。学院(部)作为课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加强课程的建设、提升课程的质量具有指导义务和督促责任;应充分下放课程建设权限并授权于所辖学科,让学科真正具有与责任相称的权利,充分调动学科参与并承担课程建设的主动性。
四、确立课程质量等级体系。总体课程分设国家级课程、省级课程、校级优质课程、校级标准化课程及校级标准化建设课程五个等级;国家级课程、省级课程通过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直接认定;校级优质课程、标准化课程及标准化建设课程参照《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评定。
五、规范课程建设基本要素。基于课程背景、课程输入、课程实施、课程成果四大方面,制定《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从课程理念、课程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成效等13个指标27个观测点规范课程建设的基本要素与质量标准。
六、健全课程建设管理流程。完善课程开设、建设、评估及改进等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2),严格课程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强化课程质量的评估与持续改进。
七、严格课程开设准入制度。严格教师新开课与开新课的申报审批制度(见附件3),严把教师的课程预讲与试讲关,严把课程的基本要素建设,强化青年教师的助讲培养。
八、完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持续改进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及督导评教等机制,建立健全课程建设标准体系(见附件3),探索推进标准化课程、优质通识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认定工作,试行开展课程质量评估。
九、构建课程质量保障制度。立足课程质量提升与课堂教学改进,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诊断机制和教师教学培训制度,探索推行课程预警与退出制度和教师预警与退出制度。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2.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流程
3.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建设要求 |
分值 Mi |
评价等级Ki |
证明材料 |
A 1.0 |
B 0.8 |
C 0.6 |
D 0.4 |
1. 课程 背景 (10分) |
1.1 课程 理念 |
1.1.1 发展理念 |
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指导,坚持科学继承与大胆创新的原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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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建设 规划 |
1.1.2 教学理念 |
以生态化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以生为本,实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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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课程 定位 与 目标 |
1.2.1 课程定位 |
课程符合学校建设国内知名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着眼于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区域现代农林业的未来领导者;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定位清晰,与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明确。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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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展目标 |
课程建设目标客观、科学、明确,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规划。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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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教学目标 |
教学目标清晰、明确,涵盖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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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程 输入 (25分) |
2.1 师资 队伍 (10分) |
2.1.1 课程团队 |
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梯队发展体现可持续性,主讲教师中博士(含)以上学位达到50%,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0%;近三年团队成员教学业绩考核B(含)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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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团队清单、课程负责人简介、团队教师授课情况、师资培养与教研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 |
2.1.2 课程 负责人 |
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能切实主持课程设计、教学建设等,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一次A,且未出现C;三年内主持教学建设项目至少一项。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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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师资培养 |
具有明确的师资培养与教研计划,且严格、有效执行,课程团队每学期应至少开展4次教研活动。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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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学 条件 (11分) |
2.2.1 教学文件 |
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文件,包含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讲义等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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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义等 |
2.2.2 课程资源 |
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或自编优秀教材;具有丰富的教辅材料,含课件、文献、教学工具及参考书等;具有丰富的多媒体资源,含文本、图片、音频及视频等;建有课程习题库、试题库和案例库等教学资源。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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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教辅材料、多媒体课程资源、习题库、试题库和案例库等 |
2.2.3 教学设施 |
实验室及实验仪器、校内外教学实践(实训)基地、多媒体设备等配套齐全,能充分满足课程教学要求。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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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清单、校内外教学实践(实训)基地材料等 |
2.3 政策 支持 (4分) |
学院在保障教学质量与提升人才培养上政策有力;学科在支撑课程建设与服务基层教研上尽职尽责。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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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科有关课程建设的政策制度及执行效果等 |
3. 课程 实施 (40分) |
3.1 教学 内容 (10分) |
3.1.1 内容选择与编排 |
理论课程内容的选择应符合学科发展要求,注重学科前沿成果有益补充,注重基础性与发展性、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教学编排应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坚持课内与课外有机衔接。 实践课程内容的选择应体现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应用和实际技能的掌握;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课程育人要求;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100%开出实践课程,且每学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不低于30%。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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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教案、讲义等 |
3.1.2 课程组织结构 |
课程内容结构合理,体现学科知识的连续性、顺序性和完整性;与相关课程内容关系处理得当。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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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 方法 与 手段 (8分) |
3.2.1 教学方法 |
教学方法符合课程特点,有利于实现课程定位与目标;有效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教学,实施分层分类教学、小班化教学、学生自主学习课时改革等。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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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教案等 |
3.2.2 教学手段 |
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手段,基于混合式教学理念,开展翻转课堂改革。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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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教学 组织 与 管理 (16分) |
3.3.1 教学组织 |
研究教材,分析学情,设计教学,课前准备充分;课程导入、讲授及小结等教学环节安排科学、合理,教学过程严谨、有序;增加学生课后作业范围、数量及要求,加强学生学习指导与互动。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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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教学设计、教案、教学日历、平时作业、教学调查等 |
3.3.2 教学管理 |
严格课程教学管理,注重营造课堂教学氛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严格课程教学规范,近三年未出现教学事故,若出现教学事故,本观测点直接评定为D;注重授课实效,健全课程授课质量保障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学生学情调查。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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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考核 与 评价 (6分) |
3.4.1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灵活多样,符合课程特点,推行基于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的考核方式。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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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试卷分析、课程考核评价标准、学生成绩单等 |
3.4.2 评价标准 |
建立课程考核评价标准,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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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课程 成果 (25分) |
4.1 教学 成效 (15分) |
4.1.1 督导、同行评价 |
课程声誉好,近三年督导和同行对课程评价的优良率不低于9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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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 |
4.1.2 学生评教 |
近三年学生对课程教师的教学评教结果全校排名不低于前2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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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等 |
4.1.3 学习效果 |
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明显,课程教学效果显著。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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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课程相关的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等 |
4.2 教学 总结 与 反思 (5分) |
4.2.1 教学实践报告 |
每年开展课程总结反思,着重分析预期目标的达成度、存在问题及改进举措。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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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报告、课程研究项目、课程教学论文等 |
4.2.2 教学项目或论文 |
近三年课程建设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课程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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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课程 特色 (2分) |
在课程建设与课堂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独具特色。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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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佐证 |
4.4 课程 辐射 (3分) |
课程受益面广,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 课程示范性强,每学年面向全校至少开设一次教学公开课或教学沙龙; 课程辐射面广,建有完整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利用率高。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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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课程网站、公开课或教学沙龙佐证等 |
说明:
1.本指标体系共包含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具体观测点27个,重点关注课程建设的规范性与发展性。
2.本指标体系主要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办法。
评分规则:总分=∑MiKi,其中Ki评分等级系数为1.0、0.8、0.6、0.4,分别对应优、良、合格、不合格;Mi为各指标项的分值。
3.关于“建设要求”评分等级的补充说明
指标体系中所做的“建设要求”描述,对应于评价等级中“A”的基本标准。
A:优(1.0):课程现状达到或超过“建设要求”中描述的各项建设要点。
B:良(0.8):课程现状比较符合“建设要求”中描述的各项建设要点,但建设要点的内涵有待提升。
C:中(0.6):课程现状基本符合“建设要求”中描述的大部分建设要点。
D:差(0.4):课程现状与“建设要求”中描述的各项建设要点基本不符合。
4.关于部分指标的补充说明
1)指标1.2.2中“发展目标”即明确课程未来五年的建设层次与水平。课程建设层次与水平参照《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分为五级:国家级课程、省级课程、校级课程、院(部)级课程、一般课程。
2)指标3.2.1中“小班化教学”包含两种形式:一是以单独行政班级开班或授课对象不超过35人组班开展课程教学;二是授课对象超过70人的班级,运用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
5.课程质量等级认定规则(参照上述指标体系)
1)校级优质课程(优秀):总分≥85分,且各项指标观测点未出现“D”。
2)校级普通课程(良好):80分>总分≥60分,且课程建设基本要件齐全。
3)校级标准化课程(合格):课程建设基本要件齐全,具有明确的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含负责人应不少于2人),完整的课程建设档案(如:开新课与新开课申请、课程历年开设信息和课程相关建设项目信息等),完整、规范的教学文件(含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讲义等)和教学材料(含教材、参考书、作业和试卷等),需在学校网络课程平台上线。
4)校级标准化建设课程(不合格):课程建设基本要件不齐全,未在学校网络课程平台上线。
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流程
说明:1.本流程制定参照《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2.课程开设包括新开课和开新课两种类型。新开课是指教师首次开课,开新课是指教师新开设的课程;
3.课程开设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并递交课程大纲、教案和讲义;
4.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组成。
附件3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
拟开课教师基本情况 |
开课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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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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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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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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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培训及教学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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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设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名称 (中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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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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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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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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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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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课类型 |
□开新课 □新开课 |
是否预讲 |
□是 □否 |
试讲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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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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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学组织审定意见 |
包含开课教师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开课准备情况、试讲情况、听课评价等鉴定。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课程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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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的课程,开新课是指本单位新增设课程;
2.审批表填写前,拟开课教师需自行完成课程预讲工作;
3.本审批表一式二份,1份学院(部)存档,1份交学校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