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依据学校《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农林大〔2024〕143号)、《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浙农林大马克思〔2024〕13号)等文件及人才引进聘用合同等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职在岗省属事业编人员。校聘合同制和全职外聘人员参照执行。
2.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程序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分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院办主任组成。
2.考核过程
(1)被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
(2)各教研室(科室)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后原则上须票决确定本教研室(科室)人员考核等级,并报学院考核小组。
(3)学院考核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教研室(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审核确定全体教职工考核等级。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公示后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三、个人填报
1.个人年度考核表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考核”,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所在单位。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确认、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
4.专任教师同时提交年度个人业绩表。进入“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填报/2025年业绩表”当年个人业绩表下载电子表,与年度考核表一并交办公室。
四、考核档次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2.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分配
教研室/办公室 |
马克思主义基 本原理 |
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 体系概论 |
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思想 道德 与法 治 |
院办 |
合计 |
2024 年 参与考 核人数 |
10+2 |
5+2 |
10+2 |
10+2 |
11 |
2 |
56 |
2025 年 参与考 核人数 |
11 |
7 |
12 |
12+1 |
12 |
2 |
57 |
2024 年 优秀名额 |
2 |
2 |
2 |
2 |
2 |
1 |
11 |
2025 年 优秀名额 |
2 |
1 |
3 |
3 |
2 |
0 |
11 |
3.考核“优秀”档次要求
(1)遵守教师职业准则,未发生师德师风问题;(2)遵守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3)全年度在岗全勤;(4)教师教学业绩考核B等及以上;(5)当年参加人才引进聘期(含首聘和延期)考核合格。
五、其他说明
1.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非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3.本年度校内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各学院选聘的学术副院长,由原教研室负责考核。
4.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评价意见。
6.辅导员单列考核,不计入学院考核人员计算基数。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外派人员及借调(用)人员计入考核单位考核人员计算基数。
六、时间及要求
1.时间:
(1)教师个人在2026年1月8 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2)各教研室、办公室在2026年1月12 日前完成考核;
(3)学院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学院统一汇总,2026 年1月20日前交人事处。
2.要求:
(1)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本人电子签字;
(2)专任教师年度个人业绩表电子表发给学院办公室(文件名:教研室+名字);
(3)由学院统一打印,将个人考核表一式2份、汇总表1份交人事处(行政楼321室)审核、归档。
请各教研室、办公门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年度考核表的,将影响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定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联系人:张小芳63740458(9290458),
邮箱:19940017@zafu.edu.cn
附件:1.学校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2.关于印发《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
则》的通知(浙农林大马克思〔2024〕13 号)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