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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马院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15:45:59  阅读量: 次】

各位教师: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现就2025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考核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农林大2025〔41〕号文件)(附件4)和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的通知(附件5)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2025年度。

2.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所在教研室的考核。已申请青年教师培养和助讲、助研的教师,在培养期内由教师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需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3.考核等级的比例:原则上学院A级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C级比例应达到20%;B、D、E等级不做比例要求。

4.请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计分表(附件1)、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2)于2026年1月6日前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交各教研室主任,需附上佐证材料;请各教研室在2026年1月9日前组织完成考核,并将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交办公室(707)。

考核结果等级为A级(优秀)的教师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D者,由学院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并提出改进要求。考核等级为E者,暂时停止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联系人:谢玲英,电子邮箱:402784753@qq.com,电话:63740812

附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计分表

2.  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3.  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4.关于印发《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5.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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