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19年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10周至第12周(2019年11月4日—11月22日)进行。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结合学校专项检查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1、落实《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加快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行动计划(2018-2022年)》情况。
2、课堂教学检查: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院级督导等人员深入课堂听课,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3、组织观摩优质课程:遴选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课堂教学改革效果较好的课程,组织教师观摩学习。
4、检查课程考核情况:包括试卷、实验实习报告、作业等课程过程考核材料;检查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系列材料。
5、组织学生座谈会:要求兼顾不同年级和专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学业负担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校专项检查
1、校督导、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教学示范观摩课。
2、专项检查课程考核情况,重点围绕课程形成性评价改革进行检查,包括试卷、实验实习报告、作业等课程过程考核材料。
三、教学检查的要求
各学院(部)应对期中教学自查和督导在抽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13周周五(11月29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33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