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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15:08:15  阅读量: 次】

各学院、教师: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规范开展,现就有关开学初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老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一周上课时间为 9 月 14 日开始;本科新生第一周上课时间为 10 月 9 日开始。开学两周内原则上不予调停课。

2.各学院以不同方式通知到老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可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课程表。本学期部分选修课(含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实验室开放项目等)因选课人数少于 20 人已停开,请进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3.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10 月 10 日前要求完成教学日历的编制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系统提交后由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日历届时将开放学生网上查询。

4.做好开学初的补考工作。各学院按补考安排在 10 月 18 日前完成各类课程的补考,补考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提醒需补考的同学,做好补考准备;10 月 23 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5.组班重补修任务落实。各学院根据实际以及分校区开课等情况综合考虑组班课程开设,届时将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延长学习年限及弹性学制年限内的学生申请重修,需到所在学院办理。

6.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力量加强教学秩序检查,对教师上课到位和学生到课、听课情况重点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2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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